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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创新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基础教育集团)招聘公告

招聘岗位:研究员、工作人员

高等教育研究院创新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

研究员、工作人员

若干

一、学校简介

深圳理工大学(以下简称“深圳理工”)是深圳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高校,于2024年5月获教育部批复设立。学校以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优质丰厚的科教产教资源为基础,“高起点、高水平、高标准、高质量”建设一流新型研究型大学。

深圳理工以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自主培养国家亟需的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借鉴世界一流理工科大学办学模式,科教融汇、产教融合办大学,学科交叉建专业,三院一体(学院、研究院、书院)育人才,通过学术、工程、创业三轨培养,开展精英式本科教育,因材施教培养优秀科学家、卓越工程师和创新企业家。

二、招聘岗位

研究员,1名;

工作人员,若干名。

三、申请条件

(一)研究员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同深圳理工大学的办学理念,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和综合素质;

2.在教育教学,教育管理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专业积累,具备领导高水平教育研究团队的能力;

3.具有丰富的基础教育管理实践经验,对高质量建设基础教育集团,促进大中教育贯通,发掘创新拔尖人才有独道见解。具有知名中小学的主要负责人工作经验的优先;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二)工作人员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同深圳理工大学的办学理念,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和综合素质;

2.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策水平和管理素养;

3.在教育学、教育管理等相关领域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有在中小学任教和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四、岗位职责

(一)研究员

1.负责开展科教融汇、产教融合的创新人才培养教育领域研究,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高水平智库支持;

2.负责推进深圳理工基础教育集团的建设,为集团化办学提供理论依据和学术支撑;

3.负责深圳理工基础教育集团建设工作;

4.大学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人员

1.在中心负责人的指导下,开展科教融汇、产教融合的创新人才培养教育领域的研究工作,为深圳理工基础教育集团的集团化办学提供理论支持与学术服务;

2.根据分工,负责深圳理工基础教育集团建设相关行政支撑工作;

3.积极落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福利待遇保障

1.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和福利,特别优秀者可一人一议。

2.保障人才住房需求,提供市场价格1/3租金的80~150㎡人才住房;符合条件的,享受市场价格6折的人才购房优惠政策。

3.具有涵盖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全体系的高水准附属教育机构,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4.为人才提供高水准医疗保障,提供高端人才保健体检;对在国内没有社保待遇的人才,提供商业医疗保险。

5.可落户深圳市,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办理随迁入户。

六、申请材料及要求

有意应聘者请于9 月 1 日 18 点前,将个人完整简历及相关佐证材料发送至recruit@suat-sz.edu.cn。应聘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人力资源处审核申请资料后,将择优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考察等后续事宜,我方将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保密处理,所有申请材料将不予退还。通过简历筛选的应聘者将受邀参加面试,未通过简历筛选者不予另外通知。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常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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